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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我要當台灣第一個盲人法官!」東海大學法律系第一個全盲生林哲維(二十二歲),昨天到台中地方法院上最後一天實習課,他坐上法庭審判長的位置,向司法院喊話:「除了閱卷之外,法官的事我都能做,國家應該用的是我們盲人的智慧,而不是只看我們的缺陷。」

爭取權益

考試院考選部表示,盲生可參加司法官特考,只是第一試及格後,用人機關司法院和法務部要求必須通過體格檢查,視力檢測達零點一以上,才能夠參加第二試。司法院表示,該資格限制並非只針對司法官職務,視障生想當司法官,司法院樂觀其成。

「實務上恐有困難」

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支持有盲人法官。他說,法官本來就該多元化,且盲人不會「察言觀色」,盲人有時「看」得比明眼人準,司法院該廢除視力限制。
林哲維的指導教授李瑞生認為,開放讓盲人參加司法考試,是觀念的問題,不是審案有沒有能力的問題,國家應該給他一個機會。李瑞生舉例,德國就沒有這種考試限制,法庭上常可看到盲人法官,旁邊有專屬的法官助理,且點字翻譯在德國也十分普遍,盲人法官閱卷不成問題。
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陳猷龍說這是一個好想法,但目前台灣所有司法體系沒有針對盲人的因應措施和配備,社會觀念也未成熟。文化大學法律系主任林恆志認為實務上很困難,因為法官的工作是聽訟,包括聽聲音、看表情,光是「看表情」察真偽,盲人就辦不到。

聽音能辨銅板面額

將升上法律系四年級的林哲維出生就全盲,父親是收入不豐的水電工,但給他獨立且自由的空間。林哲維從高師大附中畢業,考上東海大學法律系,首次嘗試獨自生活,剛開始連買個便當都要同學幫忙,現在卻能進出自如,還練就了聽音辨銅板面額或是辨識對方身高、年齡的絕招。
校方去年利用教學卓越計劃經費為他拍攝《哲維在東海》紀錄片,將永久保存,砥礪學生向上。林哲維說,台灣第一個盲人律師李秉宏是他的學習偶像,他原本喜歡《行政法》、《民法》,經過一個月在刑事紀錄科實習,他發現最能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地方,就是刑事法庭,因此他也喜歡《刑法》。

實習靠學妹念案件

實習期間,林哲維仰賴學妹每天帶他到法院,念案件給他聽,學妹說:「他是個勇敢、樂觀、心靈純淨的人,有司法官的特質。」地院刑事紀錄科長黃麗鈺對他的評語是:「頭腦清晰、反應直接快速。」林哲維也發現:「只要用心且思慮清楚,反而能更看清事件的真實。」
林哲維說,現有的制度根本沒有盲人法官生存的空間,但他沒有被擊垮,立志要突破體制,當台灣第一個盲人法官,實現正義的理想。


 

林哲維實習仰賴學妹(右)念刑案筆錄和卷證給他聽。鄧玉瑩攝

林哲維小檔案

年齡:22歲
偶像:盲人律師李秉宏
興趣:聽棒球賽、學打籃球
學經歷:
*高師大附中畢業
*東海大學法律系第一個盲生
*東海大學身障生紀錄片主角
*東海大學法律系四年級
資料來源:東海大學


盲律師:若重新選擇 會當老師

2010年07月27日蘋果日報

盲人律師李秉宏(大圖)說,盲人若要當司法官,點字輔具(小圖)必不可少。蔣永佑攝


林哲維立志當台灣第一個盲人法官,他的偶像、國內首名盲人律師李秉宏聽了不禁脫口說:「這真的是很大的挑戰!」「我是講真話,不是為了打擊他,只是提醒他實務上的困難。」

6年沒訴訟案可辦

李秉宏回想六年前他剛考上律師,榮耀的光環很快消失在殘酷的現實中,沒有律師事務所聘僱他,他只能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做一些行政和法規諮詢服務,六年來不曾承辦過一件訴訟案,理由就是「他的雙眼全盲」。直到今年三月,他終於向法扶會爭取到第一件上法庭訴訟的案件。
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RCA)污染案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法扶會請工讀生先把卷宗掃成文字檔,再從盲人電腦轉成點字,他打出來的文件,還要請工讀生挑錯字,他比明眼人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找資料、閱卷,但是當法官問女工裝有機溶液的容器有多大?女工支支吾吾比劃著:「大約這麼寬,高度到我身體的這邊……」李秉宏坦承剎那間有一股無法解讀的挫敗,腦中想像的容器無法與現實重疊。
事後,他告訴採訪記者說:「如果重新選擇,我不會當律師,會當特教老師。」直到現在,李秉宏說:「我一直在學習避免成為同事的負擔,到現在這都還是我的功課!」

如看到當年的自己

從林哲維身上,李秉宏彷彿看見當年的自己,他說:「我還是很鼓勵他,很多事不去挑戰就永遠不會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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