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集體收賄事件,讓馬英九總統毅然宣示成立廉政署,貫徹政府肅貪決心。不過,府院高層的「決心」卻備受質疑,畢竟設立廉政署之議,非自今日始,過去廿多年來,次次提案,每每夭折,民意機關擔心搬石砸自己的腳,專家學界則懷疑疊床架屋的組織,不是擔心其會淪為打擊異己的工具,就是認為其根本難以發揮作用。

早在民國七十六年,還是國民黨的前立委趙少康就在立法院提案成立專責的廉政機構「反貪汙局」,連署立委高達一○二位;再隔六年,已成新黨的趙少康再度提案成立「廉政總署」,連署立委驟降為廿三位。民國八十五年,第一次總統民選期間,設立廉政公署或提升肅貪機關位階,是不分黨派候選人的政見。緊接著的二、三年中,立委們亦曾在立法院連署提案「行政院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同樣的,二千年總統大選,不同政黨的候選人同樣都提出成立專責廉政機構。

民國八十二年到八十五年間擔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不可能沒感受到這股民意,他曾提出參考香港、新加坡的作法,研究將法務部政風司提升位階為「廉政局」或「政風局」。馬英九的主張,不只是個人之見,曾任法務部政風司副司長的管高岳曾說,政風人員沒尊嚴、沒資源、沒調查權,最後肅貪查察還是得交給檢察官和調查員。

直到二千年政黨輪替,時任法務部長的陳定南,再度大力推動廉政署,從組織草案到說帖,一應具全。而當時行政院研考會所做的民調,高達七成二民眾支持成立「廉政署」,但國民黨和親民黨都反對。反對的理由未必是國、親兩黨不反貪,很大原因反而是調查局擔心肅貪大權旁落,雖然「肅貪」只是調查局九大職掌之一,卻是最厲害的武器。前調查局長王光宇就反對組織架構層層疊疊,辦案倍多力分;前一陣子以健康因素請辭的吳瑛,同樣因為無法阻擋高層宣示成立廉政署的決心,寧可提前退休,不肯當調查局的罪人。

陳定南推動廉政署,國親兩黨反對,此刻馬政府再提廉政署,說法是「組織架構與工作職掌與民進黨時代的版本差異不大」,民進黨會支持嗎?可能也未必。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就嚴批馬英九企圖藉此掌控司法檢調,「他手上就有了血滴子和東廠。」質言之,不論從組織權柄的扞格、或者打心底對政治對手的不信任,都能成為反對廉政署的理由。

當然,照馬總統宣示廉政署隸屬法務部,既非提升層級到總統府或行政院,就不可能讓廉政署成為柯建銘口中的「東廠」,但不整合調查局、政風司和特偵組,說法是要「火網交叉」辦貪汙,就怕火網還沒交叉,自己人先打成一團。

另照法務部的初步規畫,廉政署人員要先從優秀員警、調查員、政風人員、和檢察官調任,法務部大概忘了,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第一個開刀的就是警察,辦到警察大罷工才休;而政風人員經常是自家機關貪汙都抓不到,法務部過去面對自家有爭議的檢察總長,交付調查從未調查出一個所以然;更別提上述人員經常是查辦大案洩密,讓涉案當事人有機會先落跑的內線,這樣的組成,能讓民眾對政府肅貪績效有多大信心?此外,有什麼內控或外部監督機制,用同樣的標準嚴明廉政署的紀律,避免廉政署成為打擊異己的怪獸,甚或反成貪腐的禍源?

廿三年來,獨立、專責的廉政機構,時不時就冒出頭來,成為朝野宣示反貪的標的,我們相信馬總統的決心,但卻很難相信立法院會呼應馬總統的要求,將《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並順利三讀,先不論廉政署組織還有很多討論空間,我們必須提醒所有可能與廉政署「火網交叉」的機關和人員,肅貪此時此刻就可做、該做,反貪先從清理自家院牆開始,這才是政府反貪取信於民最重要的一步。

官官相護,見利忘德,這是人性很難避免的弱點,肅貪抓對手很過癮,個個鼓掌叫好,若抓到自己人呢?民意反貪之心如此殷切,政府肅貪之舉卻始終績效有限,原因不在「組織」,而在主事者的決心,只要有與政商飲宴不以為怪的檢察總長、與高層通風報信的調查局長,就辦不了弊案;只要有鐵面無私、清廉自持的檢察總長和特偵組,照樣辦得了終身優遇的法官。

新聞來源:社論-肅貪的關鍵在決心 不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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