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住在嘉義縣二十三歲周姓男子,去年二月登入私立長庚大學電子佈告欄,公然在公開討論區以文字辱罵吳姓被害人,桃園地方法院審理終結,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庭長指出,法官認為被告公然侮辱人,處以罰金五千元。

大學電子佈告欄有許多人討論部分議題,表達不同看法,有時每個人意見不同,討論過程中,部分民眾情緒激動,甚至會po上一些不雅文字,這樣行為要小心,以免涉及侮辱罪,吃上官司。

桃園地方法院最近一起判決指出,現年二十三歲周姓被告,去年二月間,利用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登入到私立長庚大學電子佈告欄巧克力傳奇bbs網站,並在該網站心情目錄下之看板公開討論區,公然以「林娘就林娘」等不雅文字,辱罵吳姓被害人,經被害人上網發現報警處理。

經過桃園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周姓被告向法官自白,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庭長指出,法官認為被告公然侮辱人,處罰金五千元。

徐培元庭長表示,如不服判決,可提起上訴。
 
【本文只為分享最新意見評論.社論.新聞,此篇轉載至「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李明朝】 」20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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