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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不再是潑出去的水,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民法子女姓氏條文修正案,放寬子女從母姓的條件;婦女團體選在母親節的今天,呼籲大眾勿以異樣眼光看從母姓者。

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召開「從母姓從父姓成年人自己決定 賀民法1059條子女姓氏條文通過!」記者會,並邀請多名從母姓者與家庭成員現身經驗分享。

立法院4月底三讀通過民法1059條子女姓氏條文修正案,未來成年人改姓不再需要父母同意,單親家庭申請改姓的條件也大幅放寬,目前正待總統公告,便可實施。

婦女新知表示,目前新生兒父母可以共同協商子女姓氏,但因社會傳統觀念仍將從母姓視為次等,在重重壓力下,能夠協商從母姓的家庭不到5%。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表示,姓氏是家庭情感的記憶,不應當是單一的父系為尊,「從母姓」不應當被視為次等選項,社會大眾也不應將此污名化,法條通過非常富有教育意義,也是檢驗台灣社會是否真正尊重性別多元的指標。

李小姐表示,小孩是父母親各半的基因,從母姓不難理解,當初結婚時,雙方就有協商,李小姐是獨生女,若生兒子期盼能從母姓。

李小姐說,她的老大跟爸爸姓,生老二時,就想要從母姓,不過,老二是女兒,加上當時大女兒上吐下瀉,先生帶小孩很辛苦,先生也說,不知道如何與公婆溝通,時空條件不允許,自己也未堅持,直到生老三時,小孩直接登記從母姓,才開始溝通。

另一名出席者Danny表示,媽媽是獨生女,有繼承上的問題,爸爸的兄弟姊妹很多,沒有這方面的顧慮,加上爸爸已經跟媽媽離婚很久,雙方生活早都沒交集,想要從母姓是他小小的心願;待總統公告法律後,他會在最快的時間內去改姓。990509

【本文只為分享最新意見評論.社論.新聞,此篇轉載至「中央社/記者林思宇」2010/05/09】

來源網址: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5090059&pType1=JD&pType0=aALL&pTypeSel=&pP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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