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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技巧
上課先聽、別急著抄,聽懂最重要
如果要抄老師的板書就要ㄧ句一句抄、而不是逐字抄,用自己的話寫下重點,不照抄。課本有的就標出來,減少動筆才有時間理解老師上課的內容。
有需要就自己做筆記

此次的文學鑑賞是一段描述項羽困於垓下,虞姬自刎內容,題目是「句意題」之變形。項王的「英雄之淚」出自「虞姬在舞袖翩躚之際,毅然引刀自決,讓項 王沒有後顧之憂,可以放心突圍而去,更是出人意表之舉。史遷寫虞姬之死,用的是曲筆,項王此時的淚水,真足以鑠石熔金,震動九天十地!」趕緊來練習看看!
作家描繪項羽困於垓下,虞姬自刎的場面:「一帳之外,金戈鐵馬,殺氣干雲,帳內卻有如此淒惻纏緜的場景。子長的如椽巨筆,實已臻及縱橫揮灑,無 不如意之化境。項王的深情,借一闋悲歌,流露無遺。面臨生死旦暮的困境,他擔心的不是自己,是至愛的虞姬。而虞姬在舞袖翩躚之際,毅然引刀自決,讓項王沒 有後顧之憂,可以放心突圍而去,更是出人意表之舉。史遷寫虞姬之死,用的是曲筆,項王此時的淚水,真足以鑠石熔金,震動九天十地!一個強者,一旦洩漏人性 軟弱的一面,其震撼人心的巨力,實難抵禦。在如此巨力之前,凡人不由得會畏懼震怖,心魂無主,此所以當時帳中諸將皆泣,『莫能仰視』。項羽、虞姬生死不移 之至情,實在已足糞土王侯。」這項王的「英雄之淚」其實是:
時事焦點
◎伊谷
一、案例
甲為現役軍人,其於民國98年休假期間酒後駕駛自小客車為警攔查發現其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狀態,經調查後乃移送檢察官偵辦。因甲於接受司法警察調查及檢察 官偵訊時均隱瞞其現役軍人身分,致檢察官未查其所犯為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第1項之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而誤以為其於本件係犯刑法第 185條之3之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於偵查終結後即作成緩起訴處分對甲予以緩起訴一年,並命甲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及向公益團體提 供義務勞務六十小時,甲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依檢察官之命令履行上述負擔完畢。嗣檢察官於緩起訴期間屆滿後,接到公益團體送交之報告,始查知甲於犯罪及犯 罪被發覺時均具有現役軍人身分,且所犯為陸海空軍刑法之罪,遂以本案發現新事證為由,再傳喚甲到案接受偵查。甲抗辯稱:「不得重複追訴處罰即一事不二罰乃 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之憲法原則,本件國家司法機關適用法律錯誤,並無可歸責於被告之事由,被告既已向公庫支付緩起訴金,又提供義務勞務,受有財產減少及自由 受限之不利益。行使國家刑罰權之公務員,應恪遵法律及憲法原則,無使人民自行負擔刑事訴訟程序與軍事審判程序劃分不明所生不利益之理。」據以請求檢察官維 持本案之原緩起訴處分。問甲之抗辯及請求有無理由?於實務之處理,檢察官後續應如何偵結本案?請附理由析論之。(30分)【注意軍事審判法係於102年8 月13日修正,本件仍應適用軍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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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雖未明文規範在我國憲法條文中,成為列舉之基本權,但在釋憲實務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從釋字第293、509、535、585、603到689號解釋,大法官在釋憲上一再的肯認隱私權為我國憲法保障之基本權之一。然而系爭六號大法官解釋大致建構出我國憲法保障下的隱私權範疇,本文將先為解釋內容之介紹後,再為簡單的區分:
壹、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1.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93號解釋

◎子辛
自從所謂的狗仔新聞開始在我國媒體出現之後,記者跟追偷拍與被跟追人之間的衝突層出不窮,然而此時同樣受到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與個人隱私權之間,所產生的 衝突也成為學界討論的一個重點,本文將從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出發,簡略介紹之間的衝突問題與學說見解。
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
(一)人身行動自由為憲法所保障之自由權
基於人性尊嚴之理念,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自由發展,應受憲法保障(本院釋字第六0三號解釋參照)。為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自由發展,除憲法已保障之各項自 由外,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亦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人民隨時任意前往他方或停留一定處所之行 動自由(本院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參照),自在一般行為自由保障範圍之內。惟此一行動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如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維護社會秩序所必要,尚非 不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適當之限制。
不論你是正在準備考試的考生,還是剛要投入公職領域的新生!開始準備考試前,你可曾想過,「為什麼」要投入國家考試呢?你夠了解你自己嗎?
說到這邊,你一定覺得很奇怪,考試就考試,跟了解自己有什麼關係?先別著急待公職小編分析給你聽。
你可曾聽過、看過身旁有些人都說自己沒有特別準備,可是考試都可以拿高分,同樣準備國家考試,人家只花短短幾個月就上榜,可是有人卻連續考了好幾年都考不上,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真的是考運不佳嗎?
“遵循規則的好計畫VS.自我中心的埋頭死讀,你選擇哪種?為什麼有的上榜生總是說
「沒甚麼特別的秘訣」”

這次的國考考題題型雖是文言文的閱讀測驗,但是因為文章很短,並且也沒有太難理解的字詞,所以重點在理解其內容,才能夠找出題目詢問的正確解答。
鄭人有欲買履(注一)者,先自度(注二)其足,而置之其坐(注三)。至之市,而忘操(注四)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歸取之。及反,市罷(注五),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試之以足?」曰:「寧信度,無自信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鄭人買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