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考資格:

具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一者: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三)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四)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具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

符合報名資格(一)應屆畢業生(專科以上)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之規定如下:

(一
)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切結書(如附件1),並於該切結書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憑審查。

(二)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應考人至遲應於7月31日(郵戳為憑)前繳驗。

(三)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如有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101年7月31日前,始符合於應考資格規定。


貳、錄取名額:
名額於101年6月1日下班前公告於花蓮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試網站
http://exame.hlc.tw/)。

參、甄選方式
一、初試:筆試。考試科目及範圍如下:
(一)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1.2~6 歲幼兒生理動作、認知及社會情緒發展;2.幼兒教育概論、幼兒保育概論; 3.幼兒健康與安全防護、幼兒行為輔導、親職教育; 4.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二)幼兒教保活動設計:1.課程設計與教學理論;2.幼兒教保模式;3.幼兒園班級經營;4.幼兒園教保教材與教法;5.幼兒園環境規劃。

二、複試:
(一)考生應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正本及初試准考證入場參加考試。
(二)教學演示:教學演示15 分鐘(教學內容佔30%、教學技巧及創意佔40%、儀態與表達佔30%。),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含教具準備及佈置時間。
(三)教學演示範圍:試教範圍自選,自備教案一式五份及教具(不得檢附自傳或其他資料),試教教具及器材如投影機、筆電…等,請自備,試教時無學生,需用器材請自行準備,考場不予提供。
(四)教學演示順位依初試時的准考證號碼由小到大排序。

肆、初試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線上報名時間:自101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01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至花蓮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網站(http://exame.hlc.edu.tw/)登錄報名, 並列印繳費單(以鐳射印表機列印)。

伍、複試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與資格審查: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檢具委託書,附件5),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報名時間:101年7月7-8日(星期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報名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民小學【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5號、電話:8541723】

陸、甄試時間、地點及考試科目:

一、考試時間:

(一)
初試:101年7月1日(星期日)

(二)
複試:101年7月14日(星期六)

二、考試地點:

(一)初試: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公園路40號,電話:(03)8323924】,本府將視報名人數多寡決定是否增闢初試試場,相關資訊請參閱花蓮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網站(
http://exame.hlc.edu.tw/)。

(二)複試: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民小學【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5號,電話:(03)8541723】。

簡章下載:
花蓮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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